人员可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出行。
(一)全市各行各业、单位、工厂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图书馆、运动场馆、博物馆、公园、景点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可以有序开放。(二)影剧院、网吧、酒吧、棋牌室、KTV、足浴场所等相对密闭场所须经严格审批后方可逐步开放。
各类公共场所需加强疫情防控,合理设置不交叉的出入通道,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杀。
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举办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红事”、“白事”从简。
广大市民群众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减少前往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的场所,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从无疫情发生地市来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从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市来钦人员还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报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离钦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健康码绿码。钦南区尖山街道、沙埠镇、康熙岭镇、犀牛脚镇、黄屋屯镇、那丽镇、龙门港镇、东场镇、大番坡镇等沿海沿江9个镇(街道)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抵海村屯人员还须持所在村(社区)证明材料方可离钦。
市辖区各类学校有序复课。4月7日,初三、高三、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复课;4月11日,小学、初一、初二、高一、高二、专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第二批复课。
尚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不得外出。对擅自外出、聚集等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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