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暨涉嫌走私护私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相当严峻,为加强海上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走私护私等违纪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决定对走私人员或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护私人员”),实行“自首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涉嫌走私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走私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从宽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日,凡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二、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从宽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日,凡参与走私护私等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所在单位、组织自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
三、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走私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因走私行为引发疫情等严重后果的,还将视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选择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免职再深挖彻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
2022年4月1日
来源: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钦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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