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在不少城市普及,这种“随骑随走”的模式,大大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然而社会上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跟共享电动车过不去。
8月13日清晨5时许
钦州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人民南路东风市场路口至新兴路口一带路段有人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自行车。
值班民警出警赶往事发现场,并在附近某酒店值班保安的协助下,将涉嫌损毁电动车的嫌疑人黄某某抓获。
经 查
黄某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喝酒醉酒后,为逞威风,便从人民南路东风市场到新兴路口路段,将停放在路边的数十台共享电动自行车推倒到道路中间。酒醒后,在民警的教育下,黄某某对其法律意识淡薄损坏公共财物的事情后悔不迭。
看到这里,终于明白
有些车为啥会倒在大街上了
都是这些人搞的
民警提示
爱护共享电动自行车、爱护公共财物,展示的是钦州市民的良好形象。大家在使用共享车辆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处理。